第79章 李婷認慫了(1 / 1)
也許有人心中已經開始腦補英雄救美的畫面。
但李歡從來不認為自己可以當那種掌控一切的英雄人物,他也不會拿女朋友來當做展現自我的籌碼,畢竟在對方那些人實施違法行為的過程當中什麼情況可能都會發生,所以最保險的做法當然是將這一切扼殺在搖籃里,並且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
那麼該如何做到呢?
其實李歡除了善於觀察之外,也是一個喜歡分析的人,從李婷一系列謹慎的行為中可以看出對方是一個有心機的女孩,可以稱之為心機婊。
這點從最開始李歡第一次見到李婷的時候,對方就懂得支開李歡然後製造一些讓李歡誤會甚至主動退出的畫面就足以說明。
上一次李婷因酒醉出言不遜被秦若詩打了耳光,雖然一開始她想當場打回去,後來酒醒之後卻能忍住,說明這個人不是那種衝動而莽撞的女孩,知道權衡利弊。
而這一次,李婷讓外面的老鄉跟蹤秦若詩進行踩點,以確定路線和監控盲區更加說明她這個人的心機和謹慎。
至於為何只是潑糞而不是採取其它措施,李歡覺得李婷對於法律是有一定研究的,如果是人身傷害,一旦東窗事發,就足以讓她鋃鐺入獄。
而潑糞這樣的事,只要不是在眾目睽睽之下進行,哪怕就算最後查出來最多也只是賠禮道歉了事,連侮辱罪都很難算的上。
所謂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侮辱罪客觀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敗壞他人名譽;
主觀上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為會造成敗壞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根據《刑法》規定,只有情節嚴重的侮辱行為才構成本罪。
另外,構成侮辱罪有一個要素是侮辱行為必須公然進行。
所謂公然侮辱,是指當著第三者甚至眾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聽到、看到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
所以如果只是悄悄給人潑糞,只能算民事侵權行為,被發現最多賠禮道歉了事,在李歡看來這也是李婷會採取這種方式的原因,純屬就是故意噁心秦若詩的,何況她做得這麼隱秘,要不是李歡正好提前回來碰到,還真的很難查到是誰幹的,畢竟這么小的事,就算報警,警察也可能不了了之,不會花大力氣去查。
通過這些分析,李歡覺得李婷雖然讓人感到噁心,但也不是屬於那種喪心病狂的人,反而很謹慎,對付這樣的人只要拿住她的把柄然後談判基本上就可以解決問題。
李歡現在已經錄下了她剛才指使他人實施違法行為的錄音,既然等下她找的人要過來,那麼他就乾脆等人過來然後伺機拍下他們接頭的畫面,如此一來,李婷想要實施違法行為就有比較充足的證據了,這些就是談判的籌碼。
果然,李歡悄悄掩藏在樹後等了沒多久,就見一瘦小的男子拿著一個大塑料瓶子過來了。
「剛哥,皓哥呢?」
「別管他了,這么小的事我一個人就夠了,那小妞什麼時候出來?」
「快了,她一般的習慣是九點左右結束自習,對了,這些是給你和皓哥的辛苦費。」
李歡錄下這些聲音的時候,覺得給錢的畫面最足以說明這個僱傭關係的構成,加上對方只有一個男的,李歡有足夠的自信可以瞬間制服對方,之前跟秦南朝學的擒拿格鬥可不是白學的。
於是李歡趕緊將手機對準兩人拍下了接錢的畫面,黑夜中的閃光點恰如閃光彈一樣,將李婷跟陳大剛都閃了一下,等到他們反應過來的時候,李歡已經連拍幾張並且將手機快速揣進了兜里。
「臥槽,誰在偷拍,給老子滾出來!」陳大剛怒喝一聲,朝李歡掩藏的大樹走來。
李歡沒等對方靠近,一個箭步衝上前去,快速抓住對方的胳膊,奪下那瓶糞便的同時一個擒拿手,便將陳大剛雙手別到身後倒扣在草地上,疼得陳大剛冷汗直冒,「大哥饒命……」
「李歡,怎麼是你……」李婷嚇得臉色都白了,渾身顫抖,她怎麼都不會想到,李歡竟然提前回來了,而且還洞悉了她的違法行為,最主要的是他還這麼生猛,一下就把人給制服了,她心裡已經在擔憂,李歡接下來會不會打她。
看到李婷這副害怕的模樣,李歡知道李婷這個人膽子其實也沒想像中的大,放開陳大剛,踢了他一腳說道「滾,別讓我再看到你,不然見一次打一次。」
一下就被制服,陳大剛哪裡見到過李歡這麼猛的人,哪還敢說什麼場面話,當即一溜煙就跑了,李婷其實也想跑,但是她知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於是只能呆在原地繼續顫抖。
李歡瞥了李婷一眼,冷笑道「是不是很意外?我告訴你,李婷,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你剛才的通話和行為我全錄下來拍下來了,你不是想讓人給詩詩潑糞嗎,那我現在就讓你嘗嘗被潑大糞的滋味……」
「啊,別,不要啊,我錯了,我錯了……」看到李歡打開大塑料瓶的蓋子作勢欲潑,李婷趕緊擺手搖頭,承認自己錯了,之所以不跑,是因為她看出來了,李歡並沒有真要潑她,但是如果她敢跑的話,對方肯定會潑,為了不享受大糞淋漓的滋味,她只能認錯。
李歡其實真的想潑這個李婷,但是轉念想想,如果他潑了,跟李婷又有什麼區別呢?以暴制暴永遠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那你說說你都錯在哪裡了?如果說得誠懇,我可以考慮不潑你。」
李歡說話的時候臉上帶著人畜無害的微笑,但在李婷看來卻是覺得對方的笑仿佛帶著讓人心生不了任何反抗的魔力。
加上李歡有她想要實施違法行為的證據,她已經是李歡砧板上的肉,只能乖乖聽話。
「我錯在一開始不該拿了郝帥的好處,我錯在不該在詩詩面前說你的壞話,我錯在不該給詩詩定位,我錯在不該辱罵詩詩,我錯在不該報復詩詩……李歡,請看在我跟詩詩曾經是室友的份上,你就原諒我這次吧,我發誓以後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會有對詩詩不利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