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給臉不要臉!不識抬舉!(1 / 1)
到了派出所,張海龍發現所里的人看他的眼神有些古怪,估計是知道了他和所長劉大明鬧翻的事吧。
張海龍也不在意,直接讓檔案科的民警把小老頭女兒死亡的案子資料送過來。
通過資料,張海龍得知小老頭叫張根生,地地道道的農民,妻子早亡,有一女兒叫張瑩瑩,兩年前服用農藥自殺,經調查,自殺原因是張瑩瑩和張根生發生了爭吵,張瑩瑩一氣之下喝了農藥,送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資料末尾還寫著幾句話:張根生多次跑到派出所鬧事,聲稱女兒張瑩瑩是被王大彪強殲,悲憤之下自殺的,經過仔細調查,張瑩瑩之前的確和王大彪發生過關係,但張瑩瑩是自願的,並不存在強殲,所以張根生狀告王大彪逼死張瑩瑩一事純屬誣告。
看完資料,張海龍陷入了沉思。
資料里提到的王大彪應該就是鎮長的兒子了。
資料里只是說經過調查,張瑩瑩是自願和王大彪發生關係的,但沒寫清楚是怎麼調查的,是疏忽忘記寫了?還是故意不寫?
就在張海龍思考時,所長劉大明推門走了進來,笑呵呵的說:「張副所長,我聽說你調取了張根生女兒死亡的資料,我怕你看不太懂,特意過來給你解釋一下。」
張海龍抬頭看了劉大明一眼:「劉所長你來的正好,我的確有不明白的地方。」
「什麼地方不明白?我跟你解釋!」
劉大明大大咧咧的拉開椅子坐下,掏出一盒華子,扔給張海龍一支,自己點燃一支愜意的抽了起來,打火機很亮眼,金色的,還鑲嵌著紅色寶石,一看就知道價格不菲。
張海龍把資料推過去,指著其中一行字問:「這上面寫著經過調查,張瑩瑩和王大彪是自願發生關係的,但卻沒寫是怎麼調查的?」
「哦,估計是疏忽大意忘寫了,沒關係,我告訴你。」
劉大明吐出一口煙霧,笑道:「張根生第一次來鬧的時候,我還是很重視的,親自出面去調查,問了好多人,最後得出結論,張根生的女兒張瑩瑩就是自願和王大彪發生關係的,根本不存在強殲,張根生純屬無理取鬧,我耐心跟他解釋,他不信,認為我包庇王大彪,這可是冤枉我了,我劉大明一向秉公執法,從來不會徇私,我當所長十幾年,沒有辦錯過一件案子,也沒有冤枉過一個好人,在我的治理下,平陽鎮的治安狀況一年比一年好,鎮上的百姓都很信服我,每年都會給我送來大量的錦旗」
張海龍實在是聽不下去了,伸手打斷劉大明的自誇,問道:「你問的都是什麼人?他們憑什麼確定張瑩瑩是自願和王大彪發生關係的?」
「哦,問的都是一些熟悉王大彪和張瑩瑩的人,朋友啊,鄰居啊。」
「一共問了幾個人?他們都是同一種說法嗎?就沒有不同說法的?他們都叫什麼名字?」
「」
劉大明皺起了眉頭,臉色難看的盯著張海龍:「你問這麼詳細,是不相信我?懷疑我撒謊?」
「不是,我沒懷疑你,我只是想弄清楚怎麼回事。」
「我說的很清楚了,張瑩瑩的死和王大彪沒有任何關係,是張瑩瑩和張根生發生爭吵,張瑩瑩一時衝動喝了農藥自殺,事情就這麼簡單,嚴格說起來,是張根生逼死了張瑩瑩。」
說到這裡,劉大明掐滅菸頭站起身:「張副所長,你認真負責工作是好的,但是要多長腦子,不要輕易相信人,尤其是不能相信張根生這樣的無賴,他自己逼死了女兒,卻誣陷別人,還四處散播謠言敗壞派出所的名聲,實在是可惡至極!如果不是看他年紀大,我早把他抓起來了!」
「他身上的傷怎麼回事?」
「什麼傷?」
「我看到張根生身上有很多傷痕,大部分是燙傷,像是用菸頭燙的,張根生說是在派出所被毆打造成。」
「一派胡言!」
劉大明怒聲罵道:「我從來沒讓人打過他!」
「那他身上的傷怎麼來的?總不能是他自己弄的吧?」
「這可說不定!張根生就是一個不可理喻的瘋子,為了敗壞派出所的名聲,故意弄傷自己是很有可能的!」
劉大明往前走了一步,雙手按在桌子上,目光炯炯的盯著張海龍:「張副所長,你就別管張根生的事了,他女兒的案子已經結案了,就是一起很正常的自殺案,沒有任何內幕!」
說到這裡,劉大明往前湊了湊,壓低聲音說:「你如此年輕就當上了副所長,可謂是年少有為,前途無量啊,不要把時間浪費在張根生這種人身上,應該集中精力多團結周圍的同志才是正事,稍後找個時間,我把鎮上的一些領導介紹給你認識,和他們搞好關係,對你以後的工作會有極大的幫助,尤其是王鎮長,他是一位很熱心的領導,只要你真心尊敬他,他就會不遺餘力的幫你。」
張海龍聽出了劉大明話里隱藏的意思,如果繼續管張根生的事,會得罪很多人,尤其會惹得王鎮長不高興,反之,如果張海龍識趣,不去管張根生的事,那麼張海龍就會得到王鎮長的好感和幫助,對張海龍以後的工作有很大的好處。
換做其他人,或許就會同意了。
但張海龍不一樣,他有自己的堅持,有自己的底線,涉及到大是大非的問題,他是不可能妥協的。
張海龍淡淡的說:「我已經答應了張根生,要查清楚她女兒的死因,我不能食言。」
劉大明臉色瞬間變的陰沉,盯著張海龍看了足足十秒鐘,嘴角上翹,笑著點點頭:「好啊,你去查吧,希望你能查出不一樣的結果來,我還有事,走了。」
劉大明轉過身向門口走去,心裡罵了一句「給臉不要臉!」
張海龍看著劉大明離去的背影,目光微微閃爍了幾下,劉大明越是阻撓他調查,越說明案子有蹊蹺,更加堅定了他調查的決心。
至於會不會因此得罪劉大明和王鎮長,根本不在他的考慮範圍內。
他要是怕得罪人,就不會選擇當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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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給臉不要臉!不識抬舉!